LHN Limited - 2024年可持續發展報告

本節詳細介紹了適用於本集團可持續發展報告的關鍵釋 義、方法體系及數據界限,我們努力提高透明度並促進所 披露數據的可比性。該等釋義及方法體系參考二零二一年 GRI準則詞彙表、對應GRI披露資料中列出的報告建議和指 南以及各權威政府間文書進行調整。 環境 與氣候有關的實質風險 源自氣候變化的實質風險可能由事件所致(急性),例如 加劇的極端氣候事件(如颶風、乾旱、洪水及火災)。有 關事件亦與降雨及溫度的長期變化(慢性)以及天氣模式 的變化程度增加(如海平面上升)有關。 與氣候有關的過渡風險 與氣候有關的風險亦與過渡至低碳全球經濟有關,其中最 常見的與政策及法律行動、技術變革、市場反應及聲譽考 量相關。 與氣候有關的機遇 與氣候有關的機遇指可能對組織產生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潛 在正面影響。努力減緩及適應氣候變化可以為組織創造機 遇,例如通過提高資源效率和節省成本、採納和利用低排 放能源、開發新產品和服務以及建立供應鏈的韌性。 碳排放 範圍1:在本報告範圍內,範圍1排放是指自以下兩項產生 的排放: 1. 我們的設施管理業務及空間優化業務-商業及工業的燃 料消耗。鑒於其他業務部門的經營性質,其燃料消耗被 視為微乎其微。用於計算碳排放的排放因子是從英國環 境、食品及農村事務部(「UK Defra」)獲得。碳排 放量以噸二氧化碳當量(「噸二氧化碳當量」)表示。 2. 我們的空間優化業務(不包括空間優化-住宅)的易揮 發氣體消耗。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並無記錄其他業務部 門的易揮發氣體消耗。用於計算碳排放的排放因子自 UK Defra獲得。碳排放量以噸二氧化碳當量表示。 範圍2:在本報告範圍內,範圍2排放是由空間優化業務內 的物業消耗所購買或採購的電力而產生的排放。用於計算 碳排放的電網排放因子(「GEF」)是從新加坡能源市場 管理局(「EMA」)獲得。鑒於其他業務部門(包括設施 管理業務及能源業務)的經營性質,其電力消耗被視為微 乎其微。碳排放量以噸二氧化碳當量表示。 範圍3:在本報告範圍內,範圍3排放是指以下類別產生的 排放: 1. 第1類-外購貨品及服務:生產我們購買或收購的貨品 (資本貨物除外)及服務產生的排放。 購買貨品產生的排放乃基於彼等以美元計值的成本,乘 以各類外購貨品及服務的排放因子,使用平均支出基礎 法計算。總價值少於50,000新加坡元的外購貨品及服 務類型不包括在內。排放因子來自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 (「美國環保局」)二零二二年供應鏈排放因子,通 過環境擴展投入產出(「環境擴展投入產出」)模型計 算。 2. 第2類-資本貨物:生產我們購買或收購的資本貨物產 生的排放。 資本貨物產生的排放乃基於彼等以美元計值的成本,乘 以各資本貨物的排放因子,使用平均支出基礎法計算。 總價值少於50,000新加坡元的外購資本貨物類型不包 括在內。排放因子來自美國環保局二零二二年供應鏈排 放因子,通過環境擴展投入產出模型計算。 附錄C: 方法體系及數據界限 55 二零二四年可持續發展報告 |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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