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利及參與 股東權利及召開股東大會 原則11 公司公平公正對待所有股東 以使彼等行使股東權利並有 機會就影響公司的事項交流 意見。公司就其表現、狀況 及前景向股東提供均衡且易 於理解的評估。 本公司已遵守原則11。有關更多詳情及本公司遵守此原則的實例,請參閱 下文第11.1至11.6條。 條文11.1 公司向股東提供機會有效參 與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 並告知股東股東大會規則。 本公司的企業管治常規有利於公平公正對待所有股東。 參加股東大會╱有關股東大會的資料 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股東將有機會發表意見,及向董事會或管理層提出 有關本公司及本集團的問題。載有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之通函將連同本年報 一併寄發,並於新交所、香港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發佈,同時於新加坡及 香港的報章刊登,以通知股東應屆會議。 董事會、管理層及外部核數師亦會出席以應答股東提出的有關將於該大會 上考慮之決議案的任何查詢(如有)。本公司將編製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 其中將載入來自股東的重要或相關意見(如有),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將供 彼等查閱。有關如何公佈會議記錄的更多資料,請參閱條文11.5。 本公司亦邀請股東提前遞交與將於股東大會上提呈供批准的決議案有關的 問題。 本公司將繼續確保股東提出的所有重大及相關問題將會由董事及╱或管理 層在股東大會舉行前或在大會上解決。本公司及董事亦將會在股東大會舉行 前或在大會上就重大及相關問題按要求作出任何後續說明或解答後續問題。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76 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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