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 二零二四年年報

舉報政策已傳達予全體員工,並已在本公司網站(www.lhngroup.com)公 佈。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本公司並無收到任何舉報報告。 反腐敗政策 本公司的反腐敗政策旨在維護本集團對所有形式的腐敗、賄賂及勒索的 「零容忍」,並就如何避免在工作中可能會出現的腐敗、賄賂及勒索向員 工提供指引。所有的潛在腐敗將由管理層進行調查,並向審核委員會報告 (如適用)。反腐敗政策已傳達予全體員工,且副本已保存在本公司的共享 盤中。 審核委員會有明確的權力可調查其職權範圍內的任何事項。審核委員會可 充分接洽管理層並有充分的酌情權可邀請任何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員參加其 會議,及獲提供合理資源以使其適當履行其職責。執行董事及主要管理人 員於必要時將獲邀請出席審核委員會會議,以向審核委員會成員報告及介 紹本集團的財務及營運業績並回答審核委員會成員有關本集團營運任何方 面的任何疑問。 二零二四財政年度,審核委員會審閱了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中期業績,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 未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及經審核年度業績。 條文10.2 審核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 組成,均為非執行董事,大 部分(包括審核委員會主席)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兩 名成員(包括審核委員會主 席)擁有近期及有關的會計 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或經驗。 審核委員會現時由陳嘉樑先生(主席)、莊立林女士及楊志雄先生(均為獨 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董事會認為,審核委員會成員具有充分的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及經 驗,以履行審核委員會的職能。在這方面,根據新加坡企業管治守則條文 10.2的規定,至少有兩名成員(包括審核委員會主席)具有近期相關會計 或財務管理專長或經驗。尤其是,陳嘉樑先生於會計、企業融資、私募股 權及財務顧問方面擁有逾20年經驗並於二零零零年在加拿大取得特許會計 師資格。楊志雄先生於房地產業務的多個方面(其中包括資產管理)擁有 逾45年經驗,董事會認為楊志雄先生在這方面具有充分的財務管理相關經 驗。莊立林女士為其律師事務所的金融服務(監管)業務主管,並為金融 機構、金融科技公司提供有關融資及收購等方面的建議,董事會認為莊立 林女士熟悉企業的會計╱財務管理方面的事宜。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72 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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