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 二零二四年年報

(c) 檢討行政總裁及財務 總監就財務記錄及財 務報表的保證; (d) (i)就外部核數師的委 任及罷免事宜向股東 提出建議 ;及(ii)就外 部核數師的薪酬及聘 用條款向董事會提供 推薦意見; (e) 檢討外部審核及公司 內部審核職能的準確 性、有效性、獨立 性、範圍及結果;及 (f) 就財務報告或其他事 項中可能存在的不當 之處所安全提出、獨 立調查及適當跟進的 質詢,檢討政策及安 排。公司公開披露並 向僱員明確傳達已制 定舉報政策及程序以 便提出有關質詢。 (d) 檢討及確保內部審核職能的設置屬充分,並在本集團內擁有適當地 位,以及檢討及監督其有效性 ; (e) 檢討外部審核的範圍和結果以及外部核數師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f) 就外部核數師的委任、續聘及罷免事宜向股東提出建議,以及批准 外部核數師的薪酬及聘用條款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 ; (g) 與內部和外部核數師一同檢討內部控制、財務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 (h) 檢討管理層對外部核數師和內部核數師的配合情況(倘適用); (i) 及時了解會計準則的變動和對財務報表有直接影響的事件; (j) 檢討行政總裁(在本公司,集團董事總經理相當於行政總裁職位)和 財務總監關於財務記錄是否妥為保存以及財務報表是否真實而公平 地反映本公司運營和財務表現所作的保證 ; (k) 參與內部審核主管或(倘為外部人士)內部核數師的任命、替換或 解聘; (l) 檢討本集團是否遵守有關章程、主板規則或香港上市規則可能規定 的職能及職責,包括不時作出的相關修訂 ; (m) 檢討及批准有利益關係人士交易(「有利益關係人士交易」)及關連人 士交易以及檢討有關程序 ; (n) 檢討潛在的利益衝突(如有),並設定解決或減輕任何潛在利益衝突 的框架; (o) 檢討風險管理框架,以對本集團的財務報告提供獨立監督,檢討的 結果將於年報中披露,或倘結論重大,將立即通過新交所及香港聯 交所網站公佈; (p) 調查其職權範圍內的任何事項;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70 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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