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員會亦委聘外部招募顧問物色新董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於二零 二四財政年度,本公司並無委聘外部招募顧問,乃由於董事會並未在為董 事會物色任何新委任。於提名委員會建議委任新董事供董事會考慮及隨後 經董事會批准後,亦可通過董事會決議案的方式委任新董事。 甄選標準 提名委員會將考慮候選人是否具備可增進及補充現有董事技能、經驗及背 景的資格、技能、經驗及性別多元性,其中會考慮董事候選人是否具備最 高的個人及專業道德及品格、獲提名人在自身領域取得的過往成就和能力 及作出正確商業判斷的能力、可為現有董事會成員提供補充的技能、協助 和支持管理層及為本公司的成功作出重大貢獻的能力以及其認為符合本公 司及其股東最佳利益的其他因素。 重選現任者 提名委員會重選現任董事的程序如下 : 1. 提名委員會將根據董事會設定的表現標準(於下文進一步闡述)評估 董事的表現並考慮董事會的現時需求 ;及 2. 待提名委員會作出滿意的評估後,提名委員會將向董事會推薦建議 重選該董事供董事會考慮及批准。 作為重選董事過程中的一部分,須考慮的標準包括董事會組成及持續更新 以及各董事的能力、承諾、貢獻及表現(例如出席率、準備程度、參與程 度及坦率性格)。 作為廣泛基礎的提名政策,董事會提名程序對於評估執行董事與獨立非執 行董事有所區分。就執行董事而言,提名程序通常與其透過其業務敏銳性 及對業務的戰略思考過程的貢獻能力有關。就獨立非執行董事而言,其提 名取決於多種標準,而儘管已進行書面確認,其須具有提名委員會評估的 獨立意志。提名委員會及管理層已評估並信納現有獨立非執行董事能夠作 出獨立意見將本集團業務提升至更高水平。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48 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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