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 二零二四年年報

會議前提供資料 於任何董事會或董事委員會會議召開前,董事將至少於會議前三天獲提供 (如適用)充足相關資料使彼等為於該等會議作出知情決定作好準備。倘董 事會成員對本集團事務有任何疑問或需取得額外資料,全部董事會成員均 可按持續基準單獨及獨立聯繫管理層。 於各會議前,管理層將向董事會成員提供有關提交董事會事宜所需的說明 文件。管理層亦向董事會提供有關財務業績、經營表現、業務發展及其他 重要及相關資料的季度更新。 條文1.7 董事擁有單獨且獨立的途徑 聯繫管理層、公司秘書及外 部顧問(倘必要),費用由公 司承擔。公司秘書的委任和 免職為董事會的整體決定。 董事亦可聯繫參與全部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會議的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協 助董事會主席(「主席」)及董事會實施及加強企業管治措施及程序。公司 秘書亦協助董事編製董事會書面決議、記錄會議記錄、協助股東大會進 行、編製及發佈所有新交所及香港聯交所公佈以及對公司法、公司條例 (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上市規則、主板規則、香港企業管治守則及新 加坡企業管治守則的相關變動作出更新。 董事會獲提供管理層、公司秘書及外部顧問(倘必要)的姓名及聯絡資 料,便於直接、單獨及獨立與上述各方聯繫。公司秘書的委任和免職須經 董事會於實體、電子及╱或混合會議上整體批准決定。 倘董事(不論個別或集體)(包括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 在進行彼等職責時需要獨立專業意見,本公司將提供幫助以協助彼等取得 該等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董事會的組成及指引 原則2 董事會的成員組成確保具有 適當的獨立性及多元的思想 及背景,以使其能按公司的 最佳利益作出決策。 董事會認為,其成員組成確保具有適當的獨立性及多元的思想及背景,以 使其能按公司的最佳利益作出決策。有關本公司遵守該條原則的更多詳情 及實例,請參閱下文第2.1至2.5條。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40 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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