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分部資料 集團董事總經理監督其經營分部的經營業績,以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作出決策。分部表現乃按分部業績進行評估,而當中 若干方面(載於下文)有別於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經營溢利或虧損呈列。本集團的可呈報經營分部如下 : 1. 工業組別 2. 商業組別 3. 住宅組別 4. 物業開發組別 5. 設施管理組別 6. 能源組別 工業、商業及住宅組別構成空間優化業務。 於二零二三財政年度,本集團已完成出售Logistics集團,並於分部業績中重列為已終止經營業務。出售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收 益18,187,000新加坡元(附註12)計入「企業及對銷」,乃由於出售於企業層面受到監控。 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本集團最大客戶應佔收益約為本集團總收益的8.3%(二零二三年:3.9%),而本集團五大客戶應佔總 收益約為本集團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前總收益的16.2%(二零二三年 :10.5%)。 就董事所知,概無董事或其各自的聯繫人或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超過5%的股東在任何五大客戶中擁有任何實益權益。 分配基準及轉讓價格 分部業績包括分部直接應佔的項目以及按合理基準所分配的項目。未分配項目主要包括所得稅開支及非控股權益。 經營分部之間的轉讓價格乃以類似於與第三方所進行交易(如有)的方式按公平基準釐定價格。 銷售 分部間的銷售乃按市場條款進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前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後的收益均向集團董事總經理 匯報。 集團董事總經理根據分部業績(即計量除稅前收益、利息、融資成本、分佔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的業績及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 投資物業公平值損益)評估經營分部的表現。 分部資產及負債 向集團董事總經理匯報資產及負債總額的計量方式與財務報表所用者相同。直接歸屬於分部及可按合理基準分配項目的分部 資產及負債包括投資物業、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預付款項、開發物業、存貨、授予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的貸款、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融資租賃應收款項、銀行借貸、租賃 負債以及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136 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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