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 二零二四年年報

20. 購股權計劃 LHN購股權計劃的詳情載於本年度報告第60至65頁的「企業管治報告-購股權計劃」一段。 自採納購股權計劃以來及於財政年度內,概無授出購股權以認購本公司未發行股份。 於財政年度內,概無因認購本公司未發行股份的購股權獲行使而發行任何股份。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末,本公司於購股權計 劃下概無未發行股份。 除購股權計劃外,本公司於年內概無訂立股本掛鈎協議將會或可能導致本公司發行股份,或規定本公司訂立任何協議而將會 或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發行股份,且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末概無任何此類協議存續。 21.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完全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內,審核委員會的成員如下 : 陳嘉樑先生(主席) 莊立林女士 楊志雄先生 審核委員會根據其載於本年度報告第69至72頁「企業管治報告-原則10-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履行新加坡一九六七年 公司法第201B(5)節、新交所上市手冊A節 :主板規則(「主板規則」)及香港上市規則所載的職能。於履行該等職能時,審核 委員會已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內進行以下工作 : (i) 檢討內部及外部審計的整體範圍以及本公司高級職員向核數師提供的協助。審核委員會與本公司內部及外部核數師開 會,以討論其各自的審查結果以及對本公司內部會計控制系統的評估 ; (ii) 檢討本集團的財務及會計政策及常規 ; (iii) 檢討本公司外部核數師的審計計劃及因法定審計而就內部會計控制提供的任何建議; (iv) 檢討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的本公司中期及年度財務資料及財務狀況表以及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 以及與此有關的核數師報告 ; (v) 透過內部核數師進行的有效及充分的審閱,每年檢討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包括財務、經營及合規控 制、信息技術控制以及風險管理系統)的有效性 ; (vi) 與內部及外部核數師召開會議,討論該等核數師認為應單獨與審核委員會進行討論的任何事宜; (vii) 檢討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法律及監管事宜、有關合規政策及計劃以及自監管機關收到的任何報告; (viii) 檢討外部核數師的成本效率、獨立性及客觀性; (ix) 檢討外部核數師所提供非核數服務的性質及範圍;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92 董事會報告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

RkJQdWJsaXNoZXIy NTkw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