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 二零二四年年報

2 重大會計政策資料(續) 2.2 本集團會計處理(續) 2.2.1 附屬公司(續) (b) 收購 本集團採用收購法將由本集團訂立的業務合併入賬。收購一間附屬公司轉讓的代價為所轉讓的資產、 所產生的負債及本集團發行的股本權益的公平值。所轉讓的代價亦包括任何或然代價安排以及任何於 附屬公司的既有股權(以其於收購日期的公平值計量)。 收購相關成本乃於產生時支銷。 在業務合併中所收購的可識別資產以及所承擔的負債及或然負債,初步以其於收購日期的公平值計量。 本集團按逐項收購基準於收購日期按公平值或按非控股權益比例分佔被收購方可識別資產淨值,確認 於被收購方的任何非控股權益。 (a)所轉讓的代價、被收購方的任何非控股權益以及被收購方任何先前股本權益在收購日期的公平值超 過(b)所收購可識別資產淨值公平值的數額,均列為商譽。 (c) 出售附屬公司 倘本集團於附屬公司的所有權權益變動導致失去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則附屬公司的資產及負債(包 括任何商譽)取消確認。倘需要,就該實體而過往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的數額亦重新分類至損益或直 接轉撥至保留盈利。 於該實體的任何保留股本權益按公平值重新計量。於失去控制權當日保留權益的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的 差額於損益內確認。 有關本公司單獨財務報表內於附屬公司投資的會計政策,請參閱「於附屬公司的投資、於聯營公司的 投資及合營安排」一段。 (d) 與非控股權益的交易 並未導致其失去對附屬公司控制權的本集團於附屬公司的所有權權益變動,乃作為與本公司權益擁有 人的交易入賬。非控股權益的賬面值變動與已付或已收代價的公平值之間的任何差額,均於本公司權 益持有人應佔權益內確認。 2.3 外幣換算 (a) 功能及呈列貨幣 本公司財務報表所載的項目乃以實體經營所在的主要經濟環境的貨幣(「功能貨幣」)計量。財務報表乃以新加 坡元(「新加坡元」)呈列,其乃本集團及本公司的功能貨幣及呈列貨幣。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110 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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