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N Limited - Annual Report 2017

45 用於一般營運資金的款項約2.9百萬新加坡元包括就下列各項所付款項 : (i) 就我們在雅加達的第二個GreenHub配套式辦公室取得的總租約支付的部分租賃成本及保證金約0.4百萬新加坡元 ;及 (ii) 就我們的空間優化業務取得的總租約支付的翻新成本約2.5百萬新加坡元。 如上表所示,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已充分使用。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46.5百萬港元(經扣除相關開支後)。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並未使用任何香港上市所得款 項淨額。本報告日期,尚未動用的所得款項淨額存入香港持牌銀行。 本公司將就剩餘的香港上市所得款項淨額用於重大支出時作進一步公告。 (H) 重大合約 除與董事訂立的服務協議外,本集團並無訂立涉及任何董事或本公司控股股東利益的其他重大合約,且有關合約於二零一七財政 年度結束時仍然存續或(倘其時已不存續)於上一財政年度結束後訂立。 (I) 非保薦人費用(凱利板第1204(21)條) 於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本公司就所提供顧問服務向其保薦人PrimePartners Corporate Finance Pte. Ltd. 支付費用63,000 新加坡元。 (J) 公司組織章程文件的變更 本公司組織章程已獲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的特別決議案採用,且已於香港上市日期 生效。除上述者外,本公司組織章程文件並無重大變更。本公司組織章程可於新交所、香港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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