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N Limited - Annual Report 2017
17 2. 資產管理安排項下的物業 物業名稱 位置 物業類別 建築面積 (平方呎) (概約) 管理期限 118 Joo Chiat 118 Joo Chiat Road, Singapore 商業 18,600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至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Balestier Road 1, 3, 5, 7, 9, 11, Balestier Road, Singapore 商業及 住宅 17,000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至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本集團並無就空 間優化業務收購任何自有物業。 另外,於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有若干總租 約屆滿,且有兩間工業物業、一間商業物 業及一間住宅物業不予重續。 再者,截至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本集團 已取得新加坡房地產代理牌照,可透過其 網上空間門戶提供房地產代理服務予其他 物業擁有人,惟其於本報告日期尚在準備 中且尚未開展業務。本集團全資附屬公司 Hean Nerng Corporation Pte. Ltd.亦 已取得電力零售商牌照以精簡本集團空間 優化業務,藉以降低其商業成本及以批發 方式取得電力,而非向電力零售商取得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同 月, 本 集 團 非 全 資附屬公司HLA Container Services (Thailand) Limited已於泰國就一間物業 簽訂租賃協議,以經營我們鄰近泰國曼谷 的第二個集裝箱堆場,租期將於緊隨土地 澆築完成後開始初步為期三年,直至七次 每三年重續時止。 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後的事件及未來業務 發展 以下為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起及直至本 報告日期本集團為進行業務擴展以持續擴 大其業務的主要發展 : (i) 空間優化業務–中國 : 本集團正在就潛在資產管理協議(內容 有關於中國福建省廈門管理商業物業) 進行討論。於本報告日期,本集團並 無就該資產管理安排訂立任何諒解備 忘錄或協議 ; (ii) 空間優化業務–緬甸 : 本集團目前正在與業主討論住宅樓 宇的潛在資產管理計劃,該住宅樓 宇由88個單房公寓單位組成,距離 仰光市中心約5分鐘車程且鄰近仰光 Shangri-La Serviced Apartment and Residences。 由 於 本 集 團 仍 處於與業主磋商的階段,故概不確定 該交易會否進行或根本不會進行。倘 該交易將會進行,則該物業將經營為 85SOHO服務式住宅 ; (iii) 設施服務–新加坡及香港停車場管理 : 本集團已於新加坡取得12個停車場牌 照,包括自JTC取得的10個停車場牌 照,此舉將透過新增4,802個等量停 車位擴充本集團的停車場組合。本集 團亦於香港取得一份停車場租約,此 舉將為本集團停車場組合額外增加30 個等量停車位 ; (iv) 物流服務業務–新加坡國際標準集裝 罐箱容器堆場 :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本集團全資 附 屬 公 司Hean Nerng Logistics Pte. Ltd.已簽訂意向書,當中載列 收購新加坡物業以經營本集團國際標 準集裝罐箱容器堆場的建議條款及條 件。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Hean Nerng Logistics Pte. Ltd.自 賣方取得選擇購買物業的具約束力要 約。收購事項須待(其中包括)JTC批 准後,方可作實。我們亦已向賣方支 付按金230,000新加坡元,及其在未 取得JTC批准下可予退還 ;及 位置 屆滿日期 位於18 Tampines Industrial Crescent, Singapore的停車場 二零一八年 位於the Parliament House, 1 Parliament Place, Singapore 的停車場 二零一九年 位於香港大埔汀角路1號大埔政府合署地下的停車場 二零二零年 位於Singapore Khalsa Association, 2 Tessensohn Road, Singapore的停車場 二零二零年 位於Pioneer Lot, 25 Benoi Road, Singapore的停車場 二零二零年 Serangoon Road/Lavender Street Off-Street Car Park, Singapore 二零二二年 戶根據其與我們訂立的相關租賃協議(如 有)獲得的電力。 設施管理業務 於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本集團主要提供物 業相關服務予設施管理業務項下的新加坡 物業及客戶。本集團所提供的服務主要分 為三大範疇,即綜合清潔及相關服務、停 車場管理服務及保安服務。誠如上文「業務 概覽–地域擴張」所述,本集團近期亦已將 停車場管理服務擴展至香港。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於 設施管理業務項下的新停車場概要 : 另外,於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僅有一個新 加坡停車場牌照屆滿且不予重續。 物流服務業務 於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本集團於新加坡提 供運輸服務予客戶,並於新加坡及泰國 Laem Chabang提供集裝箱堆場管理服務 及集裝箱堆場服務予客戶。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本集團已與一間 全球航運集團的成員公司簽訂意向書,當 中載列成立合營企業於新加坡提供集裝箱 堆場服務的初步條款及條件。本集團視此 為策略性合作,並相信與該策略性夥伴共 同成立合營企業公司對本集團有利,乃由 於其為全球最大的航運公司之一並擁有大 量集裝箱。憑藉其集裝箱數量及於航運 業界內的聲譽,本集團相信,其將透過合 營企業公司對本集團的堆場服務帶來大量 潛在需求。合營企業公司將由策略性夥伴 持有51%及本集團非全資附屬公司HLA Container Services Pte. Ltd.持有49% 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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