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 二零二四年年報

14 物業、廠房及設備(續) 於財政年度,折舊開支於綜合損益表中達5,369,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5,732,000新加坡元)的銷售成本及達 1,580,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 :1,718,000新加坡元)的行政開支扣除。 本集團賬面值18,728,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 :18,963,000新加坡元)的租賃物業根據附註2.4所述本集團的會計政策按 重估金額列賬並須進行附註16所披露本集團投資物業的類似估值程序。倘該等本集團物業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於財 務報表中列賬,則賬面淨值將為17,235,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 :18,427,000新加坡元)。有關估值方法及輸入數據的 詳情請參閱附註3(e)。 本集團租賃物業18,728,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 :18,963,000新加坡元)已作為銀行借貸的抵押(附註34)。 (a) 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本集團已識別減值跡象並就本集團於以下地點的若干物業、廠 房及設備進行減值測試 : • 緬甸,乃由於持續的內部衝突令商業及經濟環境不明朗 ;及 • 中國,乃由於在疫情後復甦慢於預期的情況下,營運開始時間延遲。 基於管理層採用使用價值計算法釐定的可收回價值,緬甸的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虧損零(二零二三年 :179,000新 加坡元)及中國的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虧損零(二零二三年:1,513,000新加坡元)已於其他收益╱(虧損)— 淨額 及其他收入(附註7)確認。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緬甸的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賬面值為736,000新加坡元(扣除 累計減值1,962,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 :962,000新加坡元,扣除累計減值2,238,000新加坡元),而中國的物 業、廠房及設備的賬面值為455,000新加坡元(扣除累計減值3,292,000新加坡元)(二零二三年 :502,000新加坡 元,扣除累計減值3,369,000新加坡元)。 就緬甸而言,使用價值計算法所使用的現金流量預測乃基於經管理層批准的涵蓋1年的財務預算並於資產可使用年期 的餘下期間使用基於過往表現及預測的國家通脹及GDP增長率的收益增長率及EBITDA(息稅折舊及攤銷前利潤)率 進行推測,當中計及管理層對市場及經濟發展的預期。 就中國而言,使用價值計算法所使用的現金流量預測乃基於經管理層編製的財務預測,使用對標業內可資比較公司及 市場研究的收益增長率及EBITDA率,反映管理層對市場及經濟發展的預期。 所用的貼現率為稅前貼現率,並反映與相關國家有關的特定風險。 假設的合理變動將不會導致重大減值。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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