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N Limited - Annual Report 2017
56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年報 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賢能集團有限公司股東 (於新加坡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關鍵審核事項 我們的審核如何解決關鍵審核事項 投資物業的估值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貴集團的投資物業賬面值43.4百萬新 加坡元, 佔 貴集團資產總值的35%。 投資物業的估值為關鍵核數事項乃由於估值技術所使用的主要輸入 數據涉及重大判斷。 我們已評估相似物業的可比較銷售分析,並調整銷售價以反映投資 物業的特征。 我們評估了貴集團委聘的估值師的競爭力及獨立性。 管理層已委聘外部估值師Jones Lang LaSalle(「JLL」),根據物 業的最大最佳用途釐定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貴集團 投資物業的公平值。 物業的公平值乃採用以下方法釐定 :貼現現金流法、資本化法及直 接比較法。 該等主要輸入數據包括租金增長率、貼現率及最終資本化率,並取 決於各投資物業的性質及現行市況。 我們評估了估值技術所使用的關鍵輸入數據所涉及的重要假設、測 試了資料的完整度(包括向估值師提供的相關租賃及財務資料),並 將所採用貼現率及最終資本化率與相似物業及上年所採用者進行比 較。 該等估值師為獲認可專業物業估值師機構的成員。我們發現所採用 的估值方法與公認市場慣例一致,且所採用的關鍵假設在市場數據 範圍之內。我們亦發現財務報表內的披露事項屬恰當。 就收購Four Star Industries進行會計處理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 貴集團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Singapore Handicrafts Pte. Ltd. (「SHPL」),連同其合營夥伴W&S Star Pte. Ltd. (「WSPL」)完成了對Four Star Industries Pte. Ltd. (「Four Star」)的收購。收購代價為450,000新加坡元。管理層 透過運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的釋義將收購Four Star評估為 業務合併。貴集團分佔已收購可識別資產淨額的公平值為4.25百 萬新加坡元,導致收購價分配完成後的議價購買收益為3.8百萬新 加坡元。 由於收購Four Star產生的議價購買收益高度依賴於已收購可識別 資產的公平值及收購日期所承擔的負債,故我們將業務合併產生的 議價購買收益強調為重大判斷領域。 貴集團根據估值師進行的收購價分配記錄議價購買收益。 管理層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評估了投資分類,鑒於合營企業 相關活動的決策需要一致同意,故將Four Star入賬列作於合營企 業的投資。 我們檢討了管理層就收購Four Star應採用業務合併原則列賬作出 的評估,並確定其已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所載釋義獲妥善 執行。 我們評估了估值師的獨立性及競爭力。 我們核實了收購價、合約條款及已簽署買賣協議條款。經檢討後, 我們認為所採用的主要假設及方法在公認市場價範圍內,且主要假 設乃屬合理。 其他事項 前一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乃由核數師行(但非普華古柏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合夥)呈報。前核數師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就截至二 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發出的核數師報告並無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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